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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新訊─行人交通安全設施條例三讀 道路固定設施妨礙通行最高罰15萬4
https://www.policylaw.org.tw/ 社團法人中華民國法律政策協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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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關連結:https://www.rti.org.tw/news/view/id/2202706

為解決台灣「行人地獄」困境,立法院三讀通過「行人交通安全設施條例」,規範中央及地方應制定行人交通安全推動及改善計畫,並且至少每4年檢討修正一次;地方政府若查有妨礙行人通行的固定設施,未在期限內拆除,最高可罰新台幣15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