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最新消息 > 法令新讯 > 金融财税新讯―非专业投资人不得委托投资具损失吸收能力债券 金管会修正办法 2025-04-28
金融监督管理委员会日前修正「信托业营运范围受益权转让限制风险揭露及行销订约管理办法」,明定信托业得接受非专业投资人委托投资的外国债券不得包含具损失吸收能力债券。。若是目前仍有信托业接受非专业投资人委托投资具损失吸收能力债券的话,前开规定修正施行前,信托业已运用信托财产投资於具损失吸收能力债券债券者,仅得接受非专业投资人指示卖出,不得再受托投资。
https://www.lawbank.com.tw/news/NewsContent.aspx?NID=20776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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