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 最新消息 > 法令新訊 > 金融財稅新訊─房屋因重大災害毀損減免房屋稅 財政部令釋相關規定 2025-04-14
財政部令釋規定,配合民國一百一十三年七月一日施行房屋稅差別稅率二點零新制,房屋稅由按月改按年計徵,符合減免房屋稅規定的房屋,納稅義務人應於每期房屋稅開徵四十日以前申報,若房屋於申報期限後遭受重大災害毀損,及符合都市更新條例第67條、都市危險及老舊建築物加速重建條例第8條或新市鎮開發條例第25條規定的減免案件,令釋也說明應如何減免房屋稅。
https://www.lawbank.com.tw/news/NewsContent.aspx?NID=20754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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