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 最新消息 > 法令新訊 > 司法新訊─受死亡宣告者遺產稅之申報期間 應自判決宣告之日起算 2024-05-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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財政部高雄國稅局表示,被繼承人如係經法院為死亡宣告者,其遺產稅申報期間,依遺產及贈與稅法施行細則第21條規定,應自判決宣告之日起算。又參照遺產及贈與稅法第10條規定遺產價值之計算,以法院宣告死亡判決內所確定死亡日之時價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