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 最新消息 > 法令新訊 > 媒體傳播新訊─未獲政府機關補助卻刊載補助項目 業者廣告不實挨罰 2024-05-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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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平會委員會議通過,電動車有限公司銷售電動機車,廣告刊載「經濟部工業局補助$7000 地方政府環保局補助$17000 行政院環保署補助$4300」,因未取得相關機關認可補助資格,所販售的車款也非經認可補助的電動機車,就足以影響交易決定之商品內容為虛偽不實及引人錯誤之表示,違反公平交易法規定,處新臺幣5萬元罰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