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 最新消息 > 法令新訊 > 金融新創類新訊—金管會修法 避免公司因爭議造成審委會流會 2024-01-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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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避免泰山爭議再度發生,金管會特別修正公開發行公司審計委員會行使職權辦法,賦予一旦主席不在時,其他獨董將可透過推派,繼續召開審計委員會,該修法被視為「泰山條款」,金管會公告之後,新的規定最快在一周內就可對外正式發布,在該修法之下,獨董的得票在改選時,更需要衝最高票,因為一旦發生審委會召開爭議時,最高票的獨董可擔任主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