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最新消息 > 法令新讯 > 外籍人士居留满 183 天须申报综合所得税 并可使用网路报税 2025-04-25
财政部国税局日前表示,在台的外籍人士,即使在台湾没有户籍,但若在一年内居留满一百八十三天,就须针对我国来源所得及境外雇主就其於台湾提供服务所给予的报酬,申报综合所得税。
https://www.lawbank.com.tw/news/NewsContent.aspx?NID=20774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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