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 最新消息 > 法令新訊 > 公司財稅類新訊─兼營投資股利收入 須申報 2023-09-11
相關連結:https://money.udn.com/money/story/6710/7429951
財政部台北國稅局表示,兼營投資業務的營業人在年度中取得股利收入,應注意營業稅報繳規定,在申報當年最後一期營業稅(通常為隔年1月15日前)時,應將股利收入併入免稅銷售額,才能正確計算不得扣抵比例,調整應納或溢付稅額並辦理繳退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