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 最新消息 > 法令新訊 > 媒體傳播類新訊─商品只拆膠膜…傳銷事業竟不給退貨 公平會罰30萬 2023-05-10
相關連結:https://udn.com/news/story/7266/7152008
為充分保障傳銷商權益,多層次傳銷管理法有規範,傳銷商於加入傳銷事業後後也可隨時終止契約退出傳銷業,傳銷事業不能以不當方式阻撓傳銷商辦理退貨。另外,若商品還有交易上的價值或沒有喪失應有功能,也不能藉故不給傳銷商退貨。但金芯國際有限公司從事多層次傳銷,以不當方式阻撓傳銷商依法辦理退出退貨之行為,違反多層次傳銷管理法第23條第1項,公平會委員會議通過開罰新台幣30萬元罰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