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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類新訊─「國教法」修正案初審通過4
社團法人中華民國法律政策協會 106 台北市大安區敦化南路2段77號16樓
企業在辦理營利事業所得稅申報時,將投資損失列報折抵是常態,台北國稅局提醒,營利事業在列報損失費用有幾項常見錯誤,包含超出限額、以及列報未實現損失。因依現行稅法規定,除了屬於存貨跌價損失、勞工退休準備金,或備抵呆帳外,營利事業在財務上暫估費用或損失,屬未實現性質,不能認定費用及損失,營利事業在報稅時要注意,以免遭調整補稅。 http://www.policylaw.org.tw/hot_462273.html 公司財稅類新訊─營利事業注意!未實現性質不能認定費用及損失 2023-06-02 2024-06-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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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關連結:https://news.ltn.com.tw/news/politics/breakingnews/4275683

立法院教育及文化委員會今天初審通過「國民教育法修正草案」,明定學校各年級應實施常態編班,為兼顧學生適性發展的需要,得實施分組學習。不過編班與分組學習、違反規定的處理及其他相關事項的準則,要由中央主管機關訂定。另,規模較小的學校,為增進學生學習成效,得實施混齡教學或混齡編班,但實施方式由教育部訂定。